1、西安市住建局表示,《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 ,在《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具备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
2 、法律主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 ,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 ,按合同违约处理。商品房价格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二)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
3、质量一致性:开发商交房时的商品房质量应与销售时设置的样板房质量保持一致。这意味着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在质量 、装修标准等方面应与样板房相符。质量保修责任:开发商应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4、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三种:重新交付符合样板房标准的房屋;对已经交付的房屋进行符合样板房要求的再装修;酌情减少价款或者赔偿损失。
5、样板房与实际房屋严重不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开发商明确样板房非实际交付标准,购房者以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的 ,不予支持。当样板房有合同上的效力时,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6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 ,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1、西安市住建局表示,《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 、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对于房屋交付标准为毛坯的 ,在《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经装修的样板房,可以继续保留使用。具备条件时,应按《规定》及时设置与交付标准一致的毛坯样板房。
2、法律主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 ,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 ,按合同违约处理 。商品房价格构成:(一)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二)住宅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
3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 ,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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